自然资源部对将种植新品种油茶地块认定为耕地建议的答复

时间:2023-07-26         浏览量:163         【打印此页

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159号建议的答复

杨维刚代表:

  您提出的《关于将种植新品种油茶地块认定为耕地的建议》收悉。您提出的“将坡度在25度以下、土质较好的种植油茶地块认定为耕地”的建议,对加快油茶产业发展、进一步保障油茶生产用地等具有重要参考意义。经商国家林草局,现答复如下:

  大力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,支持扩大油茶种植面积、改造提升低产林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,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。党中央、国务院明确要求,“十四五”期间,全国油茶新增种植2325万亩、改造低产低效林2000万亩;到2025年,全国油茶种植面积力争达到9000万亩以上,茶油产能达到2000万吨。自然资源部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扎实推进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,先后出台《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保障油茶生产用地的通知》(自然资发〔2022〕99号)、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油茶生产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办改字〔2022〕88号)和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<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23-2025年)>的通知》,进一步保障油茶生产用地,调动油茶生产的积极性,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,为保障我国食用植物油供给安全贡献力量。

 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。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,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“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,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,农田就是农田,而且必须是良田”。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 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0〕44号)强调,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,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,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,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、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。自然资源部2020年11月印发的《国土空间调查、规划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(试行)》(自然资发〔2020〕51号)明确,耕地是指“指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农作物为主,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(含以一年一季以上的耕种方式种植多年生作物)的土地”。而油茶树是多年生木本油料作物,种植油茶地块不符合耕地的定义,不能将其地类调查为耕地。为此,自然资发〔2022〕99号和办改字〔2022〕88号文件明确要求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,新增油茶种植不得占用耕地。

  对此前油茶种植占用耕地的恢复问题,《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》(自然资发〔2023〕90号)明确要稳妥有序落实耕地进出平衡,严禁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、林木处于生长期、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实际,强行拔苗砍树、填坑平塘;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,实施复垦复耕,要做到既依法依规,又合情合理,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经济补偿,要留出一定过渡期,给农户和经营者合理准备时间。

  下一步,自然资源部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油茶发展的决策部署,积极按照自然资发〔2022〕99号文件明确的方向,进一步保障油茶生产用地,支持利用低效茶园、低效人工商品林地、疏林地、灌木林地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国土资源改培油茶,扩大油茶种植面积,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 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、耕地保护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
 

自然资源部

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6月27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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